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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星人事信息快递:2001221
热点工作 | 人事新闻 | 求职百科 | 人事案例
    
热点工作 TOP 5
高级程序员---(若干)模范环亚市场调研社沪办。计算机本科,二年相关工作经验。
调研助理---(1名)模范环亚市场调研社沪办。营销专业,英语流利。
网页制作-----(2名)上海微欣工贸有限公司。熟练掌握HTML、CSS、JavaScript。
软件工程师---(若干)加拿大商业2000资源有限公司。有广电领域或宽频网络产品的销售经验。
销售人员---(若干)NEW DISCOVERY杂志。大专以上学历。

人事新闻 本科以上毕业生安徽都接纳
    连日来,安徽先后成功地在蚌埠、芜湖两地举办了两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这是该省首次把省级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办出省会合肥。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今年起,该省开辟了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对自愿来安徽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全部放开接纳,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实行“先落户、后找工作”,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并帮助他们通过市场双向选择就业。全省企、事业单位或非国有单位接收的各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函,直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及行政、工资等关系,免收城市增容等费用。 (来自 《中国教育报》 )

新闻精选:
上海航空公司招本科生引发争议 付3万元考国际会计师 首批30名英语志愿者教师持证上岗
广东教师工资应向公务员看齐 南航为硕士毕业生提供100个职位 今后职称外语考试不再补报

求职百科 写求职信的几个注意事项
    写求职信的几个注意事项手写一封求职信是目前大学生找工作过程中的常见做法,这便于引起用人单位的注意。但是,如果求职信写作不当,作用会适得其反。写求职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不要“饥不择食”。有的学生临近毕业,找工作心切,于是找来一本电话号码簿或企业通讯录,从中随便找一些单位就匆匆发出求职信。这种“饥不择食”的做法,一是使收到求职信的单位没有任何准备,无法在短期内对你有所考查而将信将疑;二是你对单位也不是很了解,工作之后才发现不理想,悔之晚矣。二、避免简写引歧义。与朋友谈话时人们习惯简称自己的学校或者所修专业,但在求职中应该避免这样做。用简写词语一是显得随便、不够庄重,可能会引起读信人的反感;二是一些简称只有在特定的地方、特定的交往范围中才能被准确地理解,超出这一范围人们可能就会不知所言,甚至产生误解。比如“中大”,在广东人们都会明白它是指中山大学,但是在广东以外的地方,很少有人明白它的意思。“人大”、“华师”、“政经”等词都很容易被误解,最好不用。三、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有的求职信就像记流水账,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既没有逻辑性,抓不住要领,又没有针对性,显得条理不清。这不仅体现出一个人文字功力差,而且也使求职信本身失去了效用。语言表达的逻辑性、条理性、明确性是写求职信的最起码的要求。四、求职是一个自我推销的过程,写求职信,只能搞“适度推销”,绝不可夸大其词。在求职信中应尽量避免使用“一定”、“肯定”、“最好”、“第一”、“绝对”、“完全可以”、“保证”等词,以及类似“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有很强的活动能力”之类的语句。然而,有的求职者惟恐对方不用自己而一味地吹嘘、炫耀自己博学多才,甚至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似乎不录用他,对方就会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五、称呼要恰当,如不恰当会显得俗气。有一位女中专业毕业生在写给某职业介绍中心工作人员的信中的称呼是“叔叔、阿姨”。还有一位女大学生写给某单位人事处工作人员的求职信的称呼是“大哥、大姐”,这样的称呼是不恰当的,求职信的称呼应该正式、规范。

下期预告:如何在简历中避免不利因素

人事案例 公司能否要求员工必须保险
    某民营高科技公司,近几年经营状况一直不错。老板为了激励员工为公司好好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为全体员工缴纳了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解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同时每月给员工又增发了职务补贴、岗位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使员工的收入有了较大的增加。这样一来,员工们个个心情舒畅,干起活来特别卖劲儿,年底超额完成了生产任务。 公司老板高兴之余,为了鼓励大家,决定为每个员工投保一份商业性(储蓄)养老保险。老板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公司从今天开始,以后每月为大家投保一份储蓄性养老保险,保险费是每月600元,公司决定为你们承担其中的400元,另外200元由你们个人出,公司每月从工资中扣除。这样,等你们将来退休时,既能领到一份政府发的退休金,又能从保险公司领到一份额外的养老金,这是公司为大家谋的又一项福利。”听了这个消息,绝大多数员工都非常高兴。唯独青年员工杜某对此事不满,他对老板说,自己不愿意每月拿出200元投保储蓄养老保险。并表示,尽管公司付出的更多,他也不愿参加这个保险。老板听了杜某的话,很是生气,觉得这个人真是不知好歹,愤愤地说道:“全公司统一参加这个保险是公司的决定,每个员工都必须参加,谁也不能例外。”公司能否要求员工必须参加这个保险?我国目前现有的个人养老保险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储蓄性养老保险3种。对于第一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要求企业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劳动法对这种保险的规定是强制性的。但对于后两种养老保险,即补充养老保险和储蓄性养老保险,国家是鼓励和提倡参加,而并不要求必须参加。特别是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性保险,劳动法规定,这种保险由劳动者自愿参加,它不是强制性的。公司老板决定:全公司统一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由公司为员工负担大部分保险费,个人只需负担一小部分。看起来,这对员工确实是件好事,老板本人也确实是出于好心,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强迫员工必须参加。因为对于这种保险的法律规定,毕竟是由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条件,自愿选择参加。所以,任何人或单位也无权强迫。(摘自《生活时报》)

下期预告:待岗期间能否另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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