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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星人事信息快递:2001214
热点工作 | 人事新闻 | 求职百科 | 人事案例
    
热点工作 TOP 5
销售经理---(1名)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医药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业务助理---(1名)格茂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大学本科贸易专业毕业,英文六级以上,女性。
网页制作---(1名)北京新彬国际信息有限责任公司。4年以上专业网站网页制作经历。
Oracle DBA---(1名)ITcallme Software Inc。计算机本科,计算机专业,具有8年ORACLE开发经验
Web Master---(1名)ITcallme Software Inc。计算机专业,熟悉使用Java, HTML, Perl, CGI。

人事新闻 上海贝尔大手笔构筑人才高地
    (东方网报道)上海贝尔公司昨天起通过媒体向全国各地“告示”,准备以半年时间,在海内外招募1500余名IT专业人才,夯实其人才高地。如此大规模地举贤纳才,在本市企业中十分罕见。
    据透露,通过这项“企业人才战略”,贝尔员工总数的递增速度将高于企业业务发展的速度。至2003年,贝尔员工总数将由现在的3500余人,扩大到8000—10000余人;至2005年,达到12000余人的规模,形成企业IT专业人才的绝对优势。
    据解放日报报道,近年来,上海贝尔公司依靠专业人才优势,不断强化研发优势和产品优势。企业研发人员由过去的300余人扩增至1000余人,研发经费已占到企业年销售总额的9%。目前上海贝尔的程控交换机硬件已经更新了三代,去年销售总额突破100亿元人民币。目前,上海贝尔3500余名员工中,本科生有2000余名,硕士、博士生近600余人。

新闻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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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百科 写好简历应聘外企
    英文简历按照中文简历写,准会被人骂“傻瓜”。英文简历是进入外企的“敲门砖”,人家全凭你简历上寥寥数语判断你的能力,所以,你一定不能马虎。一、千万别哆哆嗦嗦语言简练。对于求职者来讲,目的明确、语言简练是其简历行之有效的基础。如在教育背景中写相关课程,不要为了拼凑篇幅,把所有的课程一股脑儿地都写上,如体育等。这样不会有效,别人也没耐心看。  二、千万别搞错顺序  包括求职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与中文简历大体一致。第二部分为教育背景(EDUCATION),必须注意的是在英文简历中,求职者受教育的时间排列顺序与中文简历中的时间排列顺序正好相反,也就是说,是从求职者的最高教育层次(学历)写起,至于低至何时,则无一定之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  三、切记把“技能”写清楚.在时间排列顺序上亦遵循由后至前这一规则,即从当前的工作岗位写起,直至求职者的第一个工作岗位为止。求职者要将所服务单位的名称、自身的职位、技能写清楚。把社会工作细节放在工作经历中,这样会填补工作经验少的缺陷。例如,您在做团支书、学生会主席等社会工作时组织过什么活动,联系过什么事,参与过什么都可以一一罗列。而作为大学生,雇主通常并不指望您在暑期工作期间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成就。当然如果您有就更好了。  四、切记列举所获奖励和发表的作品.将自己所获奖项及所发表过的作品列举一二,可以从另一方面证实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取得的成绩。书写上,奖学金一项一行。另外,大多数外企对英语(或其它语种)及计算机水平都有一定的要求,个人的语言水平、程度可在此单列说明。(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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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案例 待岗期间能否另签劳动合同
    女工程师小韩与某电子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几个月前,小韩生了一个女儿。三个月产假休满后,回到电子公司要求上班。但经理说,她原来的职位已经被另一位职员顶替了,目前公司还没有为她找到适当的职位,所以公司决定,让她在家暂时待岗几个月,待岗期间的待遇同产假待遇一样。待岗期间,小韩又私自来到一家中日合资的计算机公司应聘,被录取后,与该计算机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含三个月试用期)。当时,计算机公司并不知道小韩是电子公司的员工,三个月以后,才从侧面了解小韩跟电子公司的劳动合同尚没有解除。于是,计算机公司提议要与小韩解除劳动合同。
    韩对计算机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并不反对。但她要求计算机公司必须向她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没想到,她索要经济补偿的请求,却遭到了计算机公司拒绝。计算机公司是否应向小韩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小韩的本意是要根据上述规定来享受计算机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她的主张是否正确。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与某个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尚未解除时,不得擅自与另一企业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小韩本是电子公司的员工,在待岗期间,电子公司给予了她同产假一样的待遇。但她此时却私自又与计算机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她这种同时与两个企业发生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她与电子公司的劳动合同订立在先,因此是合法的;而她与计算机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由于当时与电子公司的劳动合尚未解除,所以是非法的,是应该取缔的。目前,这种非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小韩不能像被企业解除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那样,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摘自《计算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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