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不能以可能性定罪,在(侵犯隐私)案件还没有发生前,不能先当作嫌疑人
去 调查,
我不是为金山说话,楼主只是提出了怀疑,但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说的严重点就是诽谤了
当然天朝的情况会让人心有疑虑这情有可原,但别人的恶行不能成为自己作恶的理由,
这话说的重了点,不过道理应该明白
于 12/12/2 20:09, Houge_Langley 写道:
其实如果两位朋友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如果是金山的开发者看见我这篇Post或许
会 感到高兴,因为他们根本,或者说永远不需要站出来为自己的WPS For Linux软
件是否危及用户隐私提出辩解。因为我的怀疑,让他们的软件质量有个更好的说服力。
于 2012年12月02日 17:53, 古户二梨花 写道:
同意这点,按以牙 还牙的策略,没有前科,在没证据前就不应被怀疑
除非你发现自己的隐私泄露了,造成了实际的损害而去追查时,这楼才成立
于 12/12/2 17:15, 林孟潇 写道:
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不值得这样讨论,如果说我自己是WPS的开发者,看到WPS
被这样说, 会是什么心态,将心比心我觉得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就这样说是不
能让人接受的,金山之前也并没有这样的污点,如果是360或腾讯我可能会怀
疑,因为毕竟之前有污点。
既然没有被发现有侵犯隐私的现象,就不应当被这样说,大家觉得对不对,注
意一点是好的,但如果神经兮兮,那么我们都不要用电脑最好了,肯 定不会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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