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官逼的活不下去,我要到天安们去自焚
郑州市中级法院岳修文、张鹏法官明知假公章、假董事会决议却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原郑州金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扬枢、连建华利用私刻的假公章和假财务章、假的董事会决议联手恶意起诉郑州金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金龙,侵占财产合法化成功,他威胁我说用钱可以买通所有法官,他做到了。
李金龙在法院当庭提供了证据,但张鹏法官却说法院没有义务确认印章的真假,不确定总经理李金龙的身份,法官不验明身份怎么可以审案。但是却以假公章确认原告是副经理,开庭时审判长中途退庭走了,我的证据记录大部分不记录。
因此造成郑州中院变相承认了私刻的假公章和财务章合法化。2000.12.23日公司没有开过的董事会,但却有假的董事会决议,并且得到法官的承认,造成原告其利用假财务章转移公司20多万现金违法行为和侵占公司近400万财产合法化。并且妄想通过判决报销使总经理李金龙变相承认连建华是会计和三年非法侵占既成事实。
判决前后矛盾的承认与否定总经理李金龙的职务,扬枢、连建华等人起诉2000元钱是假,(因李金龙公司有135万资产),骗取法律认可是真,审判结果的直接恶果是原告等人侵占及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总经理李金龙无法进行起诉,因此给公司及总经理李金龙本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伤害。由于对方有直系亲属在该法院执行庭,扬枢、连建华自2001年1月侵占公司全部财产后李金龙三年不敢拿工资,又不能去外单位打工,(反之会被定位自动离职)生活饥寒交迫.
我近期会被扬枢、连建华等人会与某些法官连手采用其它罪名将我送进监狱并迫害致死。请看到该文章的领导、个人、记者、新闻及法律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我实在没有金钱、力量了,精神已经崩溃了。救救我吧!
我被逼的活不下去,我将在最神圣的地方采用最惨烈的死抗议。
我的电话0371-5997560  住 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27号院21号楼57号
李金龙  冤冤冤冤冤冤冤冤冤冤冤   2003年10月28日早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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